反映訴求是公民的權利,依法信訪是正常的維權手段,但公民反映訴求應當通過正常途徑向有權處理的機關提出,越級上訪、聚集上訪、纏訪鬧訪、惡意撥打政務服務熱線等行為不僅擾亂公共秩序,而且違反法律法規,必將受到法律的懲罰。 案例一 徐州市賈汪區居民杜某因反映采石場拆遷賠償問題,連續多次到國家信訪局越級信訪,意圖給地方政府施加壓力以達到其賠償要求。2022年8月22日、2022年9月2日,臺兒莊公安分局依法對杜某作出行政拘留處罰后,杜某仍不思悔改,在中國共產黨二十大召開之際繼續以訪施壓、以訪牟利,2022年10月3日臺兒莊公安分局依法對其立案偵查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。 案例二 案例三 ? ? 運河街道辦事處居民陳某珍、靳某紅在其拆遷賠償信訪問題及程序已經終結的情況下,就重復信訪事項到濟南上訪,給當地政府施加壓力。2022年10月12日,臺兒莊公安分局依法對陳某珍、靳某紅作出行政拘留處罰。 重要提醒?。?! 信訪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正當權利,任何人的信訪行為,都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《信訪工作條例》的規定,做到依法、逐級、有序。合理合法的訴求只有遵守法律法規才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結果,任何形式的非正常上訪、纏訪、鬧訪以及擾亂滋事、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。非法上訪的違法犯罪個人信息永久記錄,從而影響子女考學、入黨、征兵、報考機關事業單位、就業等,擾亂社會秩序,最終害人害己。